我院受理的(2024)琼73执26号案件申请执行人申请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执行人:富思集团有限公司(FOSSIL GROUP,Inc.)
被执行人:海南新毅国际跨境电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海南之蓝科技有限公司
接收案款案外人:广东方图(广州)律师事务所
案款金额:109800元(人民币)
申请事由:申请执行人系境外公司,在中国大陆境内无可用收款账户,故申请将本案案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所在的广东方图(广州)律师事务所名下银行账户。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陈彤彤
联系电话:0898-68601695
2024年3月6日